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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对待婚外情进行调查取证或保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成都婚姻调查公司提醒:婚外情 调查取证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在当下司法实践中面临的zui大问题是所取得证据的合法性,因此合法的
理性的对待婚外情进行调查取证或保全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提醒:


婚外情 调查取证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在当下司法实践中面临的zui大问题是所取得证据的合法性,因此合法的手段或方式是关键。


再者,要正确、理性的对待婚外情进行调查取证或保全,它可以作为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而有力证据,从而成为一次性判离的重要的事实依据,但是不能过度认为该婚外情证据应该使对方在离婚诉讼中净身出户或婚姻财产少分不分的成都婚姻调查公司。


因此fa律规定是“可以”,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该fa律规定适用是要求非常严格和谨慎的。


2、关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问题


(1)法律依据


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fa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2)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


据此,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确定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并不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志即可实现的请求,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少之又少,通常都是遭到一方的强烈拒绝,甚至出现藏匿孩子、离家出走等过激行为成都婚姻调查公司。


(3)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的对策;


若一方当事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又能提供血型证明等其它较为充分的证据材料帮助fa院认定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的,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法院亦可做出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认定成都婚姻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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